津维康(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杨柳青饭堂食堂承包方案相关介绍,对于经营者提供的食物原料及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处理。食堂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食品的安全,不得向顾提供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食品或者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物质。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教育。餐饮服务合同期限内,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合同期限内提交下列资料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合同期限内提交下列资料企业名称和注册证书;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食堂承包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职工就餐需要,减少职工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单位食堂承包制度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食堂承包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单位食堂承包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其经营范围主要是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承包人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生活用房;具备相关设施。第二十九条单位食堂应当按照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并配齐必要设施。
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管理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确定。第十条餐饮服务合同期限内,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企业名称和注册证书;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食堂承包后,由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按照市场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企事业单位供应原料和辅助材料。单位食堂承包期内不得转租或变相转让;不得将原属于企事业单位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出售给其他用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单位食堂承包期满后,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变相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原属于企业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出售给其他用人部门。
单位食堂承包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食堂经营者应当在双方签订的经营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单位承担责任。对于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商来说,要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消费者死亡、伤残或财产损失的,由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商承担责任。单位食堂经营者应当按照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单位食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有固定的办公场所;b.有固定的生活用房;c.具备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主体为单位食堂的所有权人和实际控制人,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职工代表等。其经营管理主体是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商,由各单位自己选择。